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9月、10月

9月、10月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 

月份09 ~ 10 月
特別獎26638985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特別獎號碼相同者獎金 1,000 萬元
特獎37266877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特獎號碼相同者獎金 200 萬元
頭獎15720791、21230260、55899892
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8位數號碼與頭獎號碼相同者獎金 20 萬元
二獎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7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4 萬元
三獎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6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1 萬元
四獎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5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4 千元
五獎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1 千元
六獎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 頭獎中獎號碼末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 2 百元
增開六獎248、285、453
領獎注意事項
1.領獎期間自106年12月06日起至107年03月05日止,請於郵局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內辦理,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.4%印花稅票【中五獎(含)以上者】,攜帶國民身分證(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、居留證等文件替代)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。中特別獎、特獎、頭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中二獎、三獎、四獎、五獎、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。(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。)
2.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3.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4.中四獎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%所得稅款。
5.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。
6.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7.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(02)2396-1651
8.本期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號碼,公告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:http://invoice.etax.nat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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